近日
市場監管總局
向主要電商平臺發布
《“雙十一”網絡集中促銷合規提示》
旨在規范促銷經營行為
維護“雙11”期間網絡交易秩序
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

《提示》主要包括六方面內容
市場監管部門
提示消費者
“雙11”期間
應當理性消費、安全消費
小心價格“先漲后降”。部分商家提前抬高商品原價,再通過打折、滿減等活動營造降價假象,實際優惠幅度有限甚至價格高于原價。消費者可通過比價軟件或歷史價格查詢工具,提前核實商品價格軌跡,警惕“原價”“歷史最低價”等宣傳話術。同時,優先選擇提供“全程價保”服務的平臺,并留存促銷頁面截圖作為維權依據。
注意“定金”不是“訂金”。部分商家推出定金預售優惠活動,可消費者在付尾款的時候想退貨時卻被商家以“定金不退”拒絕退款,理由是“定金”不是“訂金”。根據《民法典》規定,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,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,無權請求返還定金。消費者,下單之前要問清是“定”還是“訂”,明確違約責任,留存好商品宣傳截圖、付款憑證、溝通記錄等。
深入了解促銷活動規則。部分滿減優惠需達到特定消費額度方可啟用,紅包可能僅適用于特定消費品類,且設有嚴格的使用期限,甚至要求消費者額外湊單至一定金額才能享受優惠。消費者切勿被滿減、紅包等優惠規則所迷惑,盲目進行湊單消費。
留意“0元下單”“免密支付”等功能。消費者不小心確認開通后就難以關閉,特別是老年消費者及不熟悉電子支付的群體成為主要被侵害者。若無需使用“先用后付”功能,應關閉免密支付,并設置復雜支付密碼。下單前,仔細核對商品信息,避免因“先用后付”支付導致沖動消費。
中國消費者報新媒體編輯部出品
來源/中國消費者報·中國消費網
記者/張文章
編輯/李曉雨
監制/何永鵬 任震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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