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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歲娃網購500元,退款要扇耳光5分鐘?律師:賣家已違法

11歲女孩用外婆手機偷偷買了500元卡牌,家長發現后找賣家退款,得到的回復卻是:“拍個家長怒罵孩子、狂扇耳光5分鐘的視頻,中間不能停,必須有清晰的扇耳光聲音,否則不退。”當這位母親絕望地向平臺客服求助時,屏幕那頭彈出的只有冰冷的一行字:“抱歉平臺無法強制,建議雙方協商溝通。”

這起近日炸上熱搜的“扇娃退款”事件,像一把鋒利的刀,劃開了二手交易平臺溫情脈脈的面紗,露出底下冰冷的利益算計與監管缺位。更讓人窒息的是,當輿論嘩然,涉事平臺千島App的回應卻輕描淡寫:“這是個人閑置交易,非平臺閃購服務;聊天截圖是買賣雙方私聊,不是和客服對話;所謂‘未成年退款須知’是互聯網流傳的梗圖素材,不是平臺規則。”

一番“甩鍋三連”下來,平臺仿佛成了無辜的旁觀者。可公眾的憤怒沒有平息——難道“個人閑置交易”就能成為賣家提反人性要求的擋箭牌?“梗圖素材”就能洗白平臺對交易亂象的放任?當家長為退款焦頭爛額,當孩子可能面臨暴力威脅,一句“建議協商”真能輕飄飄帶過平臺的責任?

一、從“扇娃退款”到“梗圖素材”:一場精心設計的責任切割?

11歲娃網購500元,退款要扇耳光5分鐘?律師:賣家已違法-有駕

要理清這起事件的荒誕,得先回到最初的交易鏈條。據家長李云(化名)描述,11歲的女兒用外婆手機在千島App購買了500多元的卡牌,她發現后立即聯系賣家退款,卻遭遇了“扇娃視頻”的荒唐要求。多次溝通無果后,她轉向平臺客服,得到的回復卻是“無法強制介入”。

直到事件沖上熱搜,千島才姍姍來遲地發布聲明,核心意思有三:第一,交易性質是“個人閑置交易”,不是平臺主導的“閃購服務”,言下之意平臺責任有限;第二,聊天截圖是買賣雙方私聊,與平臺客服無關,暗示“這是你們私下的事”;第三,截圖中“未成年退款須知”是“梗圖素材”,不是官方規則,試圖用“玩梗”消解事件的嚴肅性。

但這些回應,每一句都像在公眾的焦慮上撒鹽。

先說“個人閑置交易”的定性。在二手交易平臺,“個人閑置”與“平臺閃購”的區別,本應是服務模式的差異,而非責任的有無。即便交易雙方是個人,平臺作為提供交易場所的主體,難道對賣家在平臺內提出的違法要求就可以坐視不管?《電子商務法》明確規定,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應當“采取必要措施維護平臺內交易安全”,這里的“必要措施”,難道不包括制止賣家以虐待未成年人作為退款條件的惡劣行為?

再說“私聊截圖非客服對話”。家長向平臺求助時,難道沒有告知賣家的無理要求?平臺客服在知曉情況后,仍以“無法強制”搪塞,這本身就是對用戶求助的漠視。更諷刺的是,平臺在聲明中特意強調“買家自述相關交易系孩子使用外婆手機購買”,字里行間似乎在暗示“家長監管不到位”,這種將責任推給家長的話術,與其說是澄清,不如說是甩鍋。

最令人不適的是“梗圖素材”的解釋。一張要求虐待兒童的圖片,即便最初是“梗圖”,被賣家當作“退款須知”發給家長,性質就已完全改變——這不再是“玩梗”,而是赤裸裸的脅迫。平臺輕描淡寫地將其歸為“互聯網流傳的梗圖”,仿佛只要貼上“梗圖”標簽,一切惡劣行為都能被原諒。這種態度,比事件本身更讓人心寒。

二、法律的尺子:賣家越界,平臺失職

11歲娃網購500元,退款要扇耳光5分鐘?律師:賣家已違法-有駕

從法律層面看,這起事件的是非曲直其實并不復雜。

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的觀點一針見血:“11歲女孩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,其從事網購的花費超出行為能力,監護人未追認,該網購行為未生效。”《民法典》明確規定,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,需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同意、追認。500元對未成年人而言顯然超出了“與其年齡、智力相適應”的范圍,家長拒絕追認,交易自始無效,賣家理應退款,這是法律賦予監護人的權利。

而賣家要求家長拍攝扇耳光視頻的行為,更是突破了法律與道德的雙重底線。《未成年人保護法》第二十條明確禁止“虐待未成年人”,第六十四條規定“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脅迫、引誘、教唆未成年人實施不良行為或者嚴重不良行為”。賣家以退款為條件,脅迫家長對孩子實施暴力,本質上是“教唆、脅迫家庭暴力”,已涉嫌違法。家長完全可以據此向公安機關報案,追究賣家的法律責任。

更值得追問的是平臺的責任。付建同時指出,“平臺并非要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所有商品,但需對高風險商品、類賭博交易機制履行審核義務。對于未成年人的不合理交易,平臺有義務協助家長與賣家協商退款。”這里的“協助義務”,絕非千島客服口中的“無法強制,建議協商”。

現實中,平臺掌握著交易雙方的信息、支付渠道、評價體系,完全有能力通過限制賣家賬戶、介入調解等方式推動問題解決。但千島選擇了最消極的“不介入”,這背后恐怕藏著一個心照不宣的邏輯:個人閑置交易利潤薄、糾紛多,平臺不愿投入成本監管,索性將責任完全甩給用戶。可別忘了,平臺能從每一筆交易中抽成(哪怕是個人閑置交易,平臺也可能收取服務費或流量費),享受了利益,卻不愿承擔對應的責任,這本身就是對“權責對等”原則的踐踏。

更嚴重的是賣家的違法性。付建明確表示,賣家的要求“直接違反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》中關于禁止家庭暴力的規定”,屬于“教唆和脅迫家長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暴力”。按照《治安管理處罰法》,脅迫、教唆他人實施違法行為的,可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;若造成嚴重后果,還可能構成刑事犯罪。平臺作為交易場所的提供者,在知曉賣家存在如此嚴重的違法行為后,不僅不采取措施(如封禁賬號、上報公安機關),反而以“個人交易”為由置身事外,這哪里是“監管痛點”,分明是“監管缺位”。

三、“個人閑置”成免責金牌?平臺的痛點還是借口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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千島在聲明中提到,“未成年群體在個人閑置交易的規則適用問題,一直是行業內平臺普遍存在的痛點。”這句話聽似無奈,實則暴露了二手交易平臺長期以來的“甩鍋”心態——將“個人閑置交易”當作免責金牌,把所有糾紛都推給“行業痛點”,以此逃避監管責任。

但“痛點”不該成為“不作為”的理由。

事實上,“個人閑置交易”并非法外之地。即便是個人之間的交易,平臺作為中介方,也負有基本的監管義務:比如審核賣家資質、建立投訴處理機制、制止平臺內的違法違規行為。就拿此次事件來說,賣家在平臺上與買家溝通時提出虐待兒童的要求,平臺即便不能直接強制退款,至少應采取警告、封禁賬號等措施,制止這種惡劣行為蔓延。可現實是,家長求助后,平臺連最基本的干預都沒有,這哪里是“痛點”,分明是“懶政”。

更值得注意的是,用戶對千島的不滿并非個例。文本中提到“有不少用戶反饋,千島存在交易糾紛和售后服務問題”。這說明“個人閑置交易”的“痛點”,很可能是平臺長期忽視用戶體驗、疏于監管的結果。二手潮玩交易本身具有特殊性——商品定價不透明、真偽難辨、售后無保障,這些特點本就容易引發糾紛,平臺更應建立嚴格的交易規則和糾紛解決機制。可千島不僅沒有彌補這些短板,反而用“個人閑置”當擋箭牌,放任交易亂象滋生,這與其說是“行業痛點”,不如說是“經營選擇”——選擇犧牲用戶權益,換取運營成本的降低。

退一步說,即便“個人閑置交易”的監管難度大,平臺也應主動探索解決方案。比如,對未成年人使用家長賬號交易的情況,可建立“人臉識別+家長授權”的雙重驗證機制;對高風險商品(如卡牌、手辦等易被未成年人購買的商品),可設置“未成年人購買提醒”;對糾紛處理,可引入第三方調解機制,而非簡單一句“建議協商”。這些措施或許會增加平臺成本,但對保護未成年人、維護交易秩序至關重要。平臺不愿做,說到底還是“利益優先”的考量壓倒了社會責任。

四、未成年人網絡保護:家長的焦慮與平臺的冷漠

這起“扇娃退款”事件之所以引發全網憤怒,本質上戳中了無數家長的共同焦慮:當孩子的手指輕輕一點,就能在網絡上完成交易,而家長發現時,面對的卻是賣家的刁難和平臺的冷漠,我們該如何保護孩子?

這種焦慮,源于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的多重漏洞。

一方面,家長的監管存在天然局限。孩子用長輩手機購物、玩游戲、打賞主播,這類事件早已屢見不鮮。家長不可能24小時盯著孩子的手機,也不可能完全隔絕孩子接觸網絡。在這種情況下,平臺的“守門人”角色就至關重要——如果平臺能建立更嚴格的未成年人識別機制,比如強制實名認證、限制未成年人消費額度、設置家長遠程控制功能,就能從源頭減少類似糾紛。

另一方面,平臺對未成年人保護的投入嚴重不足。很多二手交易平臺為了擴大用戶規模,對未成年人使用家長賬號交易的情況睜一只眼閉一只眼;為了促進交易,對賣家的資質和行為疏于審核;為了節省成本,將售后責任完全推給用戶。這種“重流量、輕保護”的經營模式,讓未成年人在網絡世界中暴露在各種風險之下——不僅是消費糾紛,還有網絡欺詐、不良信息侵蝕等。

更讓人擔憂的是,平臺的冷漠正在加劇家長的無力感。當家長發現孩子非理性消費后,最需要的是平臺的支持和幫助,可現實卻是平臺的推諉和敷衍。這種情況下,一些家長可能會為了退款被迫妥協——就像此次事件中,賣家之所以敢提“扇娃”要求,正是吃準了家長“為了追回500元可能忍氣吞聲”的心理。當平臺將家長逼到“要么妥協受辱,要么放棄退款”的絕境,所謂的“未成年人保護”豈不成了空談?

五、不止于退款:這起事件撕開的三重社會病灶

這起事件的意義,早已超越了“500元退款糾紛”本身,它撕開了當下社會的三重病灶。

第一重病灶:網絡交易的“野蠻生長”與監管滯后的矛盾。二手交易平臺的興起,本應是資源優化配置的好事,但“野蠻生長”的背后,是規則的缺失和監管的滯后。當平臺將“自由交易”異化為“放任不管”,當賣家將“個人閑置”當作“為所欲為”的通行證,消費者的權益就成了待宰的羔羊。

第二重病灶: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的“口號化”與“碎片化”。近年來,從《未成年人保護法》修訂到“雙減”政策出臺,國家對未成年人保護的重視程度前所未有。但在執行層面,卻存在“碎片化”問題——游戲平臺有防沉迷系統,視頻平臺有青少年模式,可二手交易平臺卻成了監管盲區。這種“九龍治水”式的保護,讓未成年人在不同平臺間“穿梭”時,依然面臨諸多風險。

第三重病灶:社會對“家庭暴力”的容忍度依然過高。賣家敢提“扇娃退款”的要求,本質上是認為“扇孩子耳光不算大事”。這種觀念并非個例——現實中,不少家長仍信奉“棍棒底下出孝子”,一些人甚至將“打孩子”當作“教育方式”。賣家正是利用了這種社會心態,才敢肆無忌憚地提出如此反人性的要求。要改變這種狀況,不僅需要法律的約束,更需要全社會對“家庭暴力零容忍”的共識。

尾聲:別讓“扇娃退款”成為下一個被遺忘的熱搜

事件發酵至今,千島的聲明沒有道歉,沒有承諾改進,只有冷冰冰的“澄清”和“甩鍋”。而那位求助無門的家長,最終是否拿到了退款?那個可能面臨暴力威脅的11歲女孩,是否留下了心理陰影?這些問題,我們不得而知。

但可以肯定的是,如果平臺繼續以“個人閑置交易”為借口逃避責任,如果監管部門對二手交易平臺的亂象視而不見,如果社會對“家庭暴力”的容忍度不徹底改變,“扇娃退款”絕不會是最后一起。下一次,可能是“扇娃退貨”,再下一次,可能是更惡劣的要求。

這起事件不該被熱搜遺忘。它提醒我們:未成年人的網絡保護,不能只靠家長的“火眼金睛”,更需要平臺的主動擔當、監管的剛性約束、社會的共同守護。

最后,想對所有二手交易平臺說一句:你們可以追求商業利益,但請別忘了,平臺的價值從來不止于促成交易,更在于守護每一個用戶的尊嚴與安全。當一個母親為了500元退款,在屏幕前看著“扇娃5分鐘”的要求瑟瑟發抖時,你們所謂的“行業痛點”,早已成了壓垮普通人的最后一根稻草。

別讓下一個熱搜,比“扇娃退款”更荒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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